减免税货物是否可以向企业办理贷款抵押

51 2024-05-06 01:03

减免税货物是否可以向企业办理贷款抵押

是的,而且是减免税申请人和金融机构都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179 号) 第三十一条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要求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主管海关可以批准其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减免税申请人不得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贷款抵押。 第三十二条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税货物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形式的担保: (一)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 (二)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物应缴税款的保函; (三)减免税申请人、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提交《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书面承诺当减免税申请人抵押贷款无法清偿需要以抵押物抵偿时,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先补缴海关税款,或者从抵押物的折(变)价款中优先偿付海关税款。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税货物向境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形式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海关在收到贷款抵押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可以实地核查减免税货物情况,了解减免税申请人经营状况。 经审核同意的,主管海关应当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通知》。 第三十四条 海关同意以进口减免税货物办理贷款抵押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正式签订抵押合同、贷款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抵押合同、贷款合同正本或者复印件交海关备案。提交复印件备案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标注“与正本核实一致”,并予以签章。 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不是同一日的,按照后签订的日期计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备案时限。 第三十五条 贷款抵押需要延期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贷款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的延期手续。 经审核同意的,主管海关签发准予延期通知,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通知》。

如何核算海关帐的成本

一:海关帐即海关六套帐

二:海关帐针对经营加工贸易,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企业。

三:海关帐的基本原则:是在不脱离工厂实际的前提下,如实记录货物的流动(保税、非保税),而不是脱离货物的实际流动情况而使用备案合同和报关单进行公式计算、逻辑推理进行记账。

四:海关帐的记账内容和记账方法:

(1)、对象:对海关保税货物实际流动情况进行系统的记录。

(2)、内容:企业应按货物的实际收发的品名、规格、数量、时间、价格、来源、流向等进行登记帐簿。

(3)、区分货物性质: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与非减免税货物应区分记录或核算。

(4)、统一单位:企业内部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位不一致的,应同时记录与核算。

五:海关帐的货物名称登记:很多人以为,只要按照合同或报关单上的品名抄写在海关帐就可以了,其实不然。

假设:你工厂的材料或产品非常单一,不需区分任何规格型号,那么,按照合同或报关单上的品名做海关帐确实可以。

假设:你工厂的材料或产品规格型号大于等于2种,那么,就应该按照货物的实际收发的品名、规格、型号进行记账。而不是抄写报关单上的品名,你真的这样做,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做假账做糊涂帐来糊弄人,因为没有任何一家工厂可以把不同规格型号的材料或产品挪用在一起。

所以,再次强调:“报关单货名 + 实际收发的品名、规格、型号”作为海关帐的标准货物名称是最好的。这样做,既可以方便工厂内部的管理,也可满足海关年终报表的需要。

六:海关帐的作用:

(1)、满足工厂内部管理和生产的需要:海关帐首先就是真实的工厂进出存帐,任何工厂,都需要一本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进出存帐,才能满足生产的实际需要。

(2)、能够实时监控企业保税货物库存的盈亏状态,降低企业海关风险:由于实际单损耗与备案单损耗客观差异的存在,导致企业在执行加工贸易合同过程中普遍存在保税货物实际库存与合同理论库存不相吻合的情形。通过实时监控有利于企业随时进行自我对比检查,及时调整备案单耗损耗数据,即:“实时监控,反向调整”。

(3)、有利于企业加强仓存控制:特别对于多种贸易方式并存的工厂,海关要求进口、内购分开,内销、出口分开,保税、非保税分开,这些做法,能够满足工厂和海关双重管理的需要。

(4)、实时监控企业的转厂状态,降低企业转厂带来的海关风险:海关帐要求存在转厂业务的企业必须登记相应的“收/送货与转厂对照账”,有利于企业实施监控转厂进度,降低因转厂问题而带来的承经济上或刑事上的风险。

(5)、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海关帐,对合同管理、进出口管理、仓库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成本核算、财务管理等等各方面带来的方便是无穷的,对整体上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一本好的成功的海关帐,完全可体现一家工厂的管理使方式方法和水平,他不以海关是否要求为前提,而完全是工厂管理的真正需要。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多人以为海关帐是海关给企业添麻烦,根本不做或不愿意做,或应付性的做,这是最可怕的,这些错误认识最终将给公司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

七:海关要求企业建帐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企业隐匿、毁弃、拒绝、拖延提供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按有关规定设置或编制、报送账簿、单证、报表等有关资料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账册设置及管理不符合海关要求的,不得评为A类企业管理;其中实施行政处罚的,直接降为C类企业管理。

八:海关帐帐册种类:

1、 原材料进出存帐(内购/进口/保税/非保税);

2、 产成品进出存帐(内销/出口/加工贸易/一般贸易);

3、半成品进出存帐(内销/出口/加工贸易/一般贸易);

4、边角废料进出存帐;(如果有发生的话)

5、残次品进出存帐;(如果有发生的话)

6、原料收/送货与转厂对照账”; (如果有发生的话)

7、成品收/送货与转厂对照账”; (如果有发生的话)

8、生产设备帐(保税/非保税/投资/不作价);

9、委托加工业务进出存帐(如果有发生的话);

10、 受托加工业务进出存帐(如果有发生的话);

九:海关帐的原始凭证:

序号 账册名称 辅助资料 入 库 出 库

1 原材料进出存帐 进口报关单 进口材料包装明细 国内供应商送货单 工厂验收入库单 车间领料单

2 产成品进出存帐 出口报关单 成品入库单 成品出库单 工厂送货单

3 半成品进出存帐 半成品入库单 半成品出库单

4 边角废料进出存帐 废料报关单 边角料入库单 边角料出库单

5 残次品进出存帐 残次品报关单 残次品入库单 残次品出库单

6 原料收/送货与转厂对照账 转厂进口报关单 供应商送货单 工厂验收入库单

7 成品收/送货与转厂对照账 转厂出口报关单 工厂送货单 客户验收入库单

8 生产设备帐 设备进口报关单 设备进口报关单 内购设备的发票 设备销售凭证 设备报废凭证

9 委托加工业务进出存帐 加工协议 对方加工返回送货单 工厂验收入库单 委外加工送货单

10 受托加工业务进出存帐 加工协议 对方加工送货单 工厂验收入库单 加工返回对方送货单

十:“残次品”与“边角废料”的区别与记帐方法:

1、残次品: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

(其实,“无法复出口的制品”这个说法不准确,应该说可以复出口,但是客人可能要扣款或完全不接受,最严重是废弃货物,所以说,残次品出口或者不出口,不是法律界定的,而是工厂自己决定的,如果工厂根本不想所谓的国内补税内销,残次品出口废弃是完全正常的)

2、边角料:是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请注意:“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是专门指合同备案的“料件单损耗表”上核定的“损耗率”的范围内,特别特别特别要注意和记得的是:海关只认可正常的工艺损耗,如果不是正常的工艺损耗,即使你在申请合同时,有把残次品的损耗考虑在内,也绝对不要说出来,否则,很容易吃亏。实际操作中,基本上的工厂都把残次品考虑到了,但,做归做,仍然是不能说,海关的官员也理解,但是,理解不能代替法律,因海关不予认可的工艺损耗范围如下(总暑令2006/155号):

*因突发停电、停水、停气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因丢失、破损等原因造成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灭失、损毁或者短少的损耗;

*因进口保税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品质、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用料量增加的损耗;

*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保税料件所产生的损耗;

*加工过程中消耗性材料的损耗。

实际上,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人还是把残次品和边角料混淆在一起,分不清两者有什么不同,应该怎样去分辨界定,再次强调,认真看一看上面的海关不予认可的损耗范围,不要犯一些常识性的低级错误。)

3、记账方法:很简单,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两者的定义完全不一样,残次品和边角料应该分别设立科目、分别记帐。

4、记账混乱的危害:大家都知道, 边角废料的单价不是很高, 税款也不是很多,而残次品则要还原为原材料补税,价格高,税负重,如果你把残次品和边角料混淆在一起登记帐册,海关一旦追究,从高不从低,从重不从清,那么,后果就严重了。

十一:海关帐”之库存与手册理论之余料的关系:

1、 海关帐 = 实物进出存帐 = 仓库帐 = 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2、 合同帐 = 虚拟理论推算帐 = 作为进出口与核销参考需要

3、“海关帐”之库存与手册理论之余料不一致是否要调帐,从上可看出,“海关帐”库存与合同手册的理论库存“相等是相对的,不相等是绝对的“。“海关帐”之库存与当时的合同手册的理论库存不相等时不需要调帐。

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货物的实际库存与合同应有库存之间经常存在差异,是每家企业都存在的客观事实,企业不必过于忌讳,重要的是“通过利用“海关帐”之库存与合同手册的理论库的对比,实时监控这种差异,并适时做出应对措施”.(比如反向调整料件单耗)

十二:、海关帐之库存与仓库实际盘点库存不一致时需要调帐:

海关帐 = 实物进出存帐 = 仓库帐 = 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所以,如果海关帐(实物进出存帐=仓库帐)与仓库实际盘点库存不一致,就一定要“以仓库实际盘点库”为标准,马上调帐,这样,才能体现做帐的作用,即:真正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本来,从理论上看:

期初库存 + 本期入库 - 本期出库 = 期末库存

但是,当多种原因导致实际库存不等于账面库存时,当然以实际为准,只要你手上有一本这样高质量的账册,对合同、对生产、对采购、对仓库、对海关、对税务都是有帮助的。这样做,很大程度上可体现公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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