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200万元,免税货物100万元,本月购入原材料取...
按国家政策,固定资产也可以抵扣了,(这应税贷物含税吗?)
当月销项税为:200/(1+17%)*17%=29.06(含税) 200*17%=34(不含税)
当月进项税为:30.6+8.5=39.1
这样当月应交增值税为:29.06-39.1=-10.04或34-39.1=-5.1
最好每个月都交点税,三个月不交税的话,税务会找你的
二、增值税的计算题目
应纳增值税=200*17%+11.7/(1+17%)*17%=35.7(万元)
因为运费是含税收入,所以要转换成不含税收入
三、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题
该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税法上规定混合销售时一并征收增值税
所以
2月销项税为10000000*17%+73300*(1+17%)*17%=1714579.37元
上面错了
不含税的运输包装费应该是73300/(1+17%)
所以2月销项税为10000000*17%+73300/(1+17%)*17%=1700000+10650.42735=1710650.42735
四、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个经典实例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以小保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业务为例。
一、购进资产或者服务业务
1、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未认证,款项未支付。
借:库存商品-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 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00
2、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当月已认证,款项当月支付。
借:库存商品 -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0
3、小保公司2016年10月从海关进口B商品50万元,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信息已上传至税务局,尚未取得稽核信息。
借:库存商品 - B 500,000.00
应交税费 -待认证进项税额 85,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4、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进C商品一批,合同约定价款117万元(含税),商品已入库,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016年11月,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1万元,税额17.17万元,当月通过认证。
10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00.00
11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1,000,000.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 C 1,01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00.00
贷:应付账款 1,181,700.00
5、小保公司2016年6月购进车辆一辆专门用于运送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合同价款11.7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发票,款项已支付,发票已认证。2016年9月,该车辆用于运输企业销售的商品。车辆按4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1)6月购进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7,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0
(2)7月计提折旧
117000 X(1-5%)/(4 X 12)=2315.63(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贷:累计折旧 2,315.63
同时: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福利费 2,315.63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3)8月、9月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份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 [(117000-2315.63 X 3)/ (1+17%)]X17%=15,990.62(元)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990.62
借: 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5,990.62
然后调整计提折旧的基数,再按剩余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折旧 1,960.28
贷:累计折旧 1,960.28
五、三道简单的增值税题目
一、
1、销售货物应税销售额=2060/(1+3%)=2000
应纳增值税=2000*3%=60
2、受托加工货物仅就收取的加工费征收增值税 税务所代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额
应纳增值税=1000*3%=30
3、该机械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60+30=90
二、
1、购买货物对外捐赠,视同销售货物,因无同类货物销价,按组成计税价格征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5000*(1+成本利润率10%)=5500
销项税额=5500*17%=935
2、当月外购货物进项税额=2000
3、当月销售货物计税销售额=含税收入58500/(1+增值税税率17%)=50000
当月销售货物销项税额=50000*17%=8500
4、本期应纳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935+8500)-本期进项税额2000=7435
三、企业销售货物并由非独立核算的车队负责送货,为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1、运输业发票金额30000元为含税收入,其计税销售额=30000/(1+17%)=25641.03
2、全部计税销售额=25641.03+204000=229641.03
3、当期销项税额=229641.03*17%=39038.98
4、当期进项税额=30000
5、本月应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39038.98
-当期进项税额30000=90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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